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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号:关于建设枫林游客和农产品集散中心的建议

【 作者: 】 【 2010年02月11日 】

153关于建设枫林游客和农产品集散中心的建议

提 案 人:徐时聪   主办单位:县府办办公室

主要内容:枫林古镇是楠溪江流域的耕读文化名镇,历史上是温州府同知、守备衙门、永嘉县丞署驻地,民国浙南国共两党军政学机构驻地,现在是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温州市二线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人文景观和旅游资源丰富。枫林农产品种植历史传统久远,如枫一村的柑橘、枫三村的蚕桑、枫四村的杨梅、枫五村的雪梨、后山村的脐橙、湖西的西瓜等都是闻名一方的农产品。仙清公路开通以前,枫林一直是楠溪腹地农产品集散中心,温州五县客商云集枫林,中央街、浦亭街、枫岭路等街巷店铺林立,商业繁荣,尤其是抗日战争时期有“小温州”之称。随着雁楠公路、诸永高速公路的开通,作为农产品集散中心的区域优势重新凸现出来。    

枫林古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历史街巷从西北向东南发展的历史沿革,文物古迹的分布具有相应的格局,保护古镇开发旅游的主要任务在西部和北部,建设新镇的主要任务在东部和南部。   

建议如下:

一、选址枫林镇前街以南建立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将枫林古镇的现代商业功能南移,严格按照景区商业摊位设计立面,继承枫林古建筑的传统风貌,具备现代使用功能。

二、在高速公路以东的缸窑亭到蒋家岭的矮山开发为观赏水果林,林中设立步游道。开阔处建立唐五代古窑址展览馆和茶座。

三、枫孤溪建立游客接待中心,休闲度假和会务活动中心。

四、保护御史祠到慧日寺之间的溪流两侧的自然景观和田园风光,新建房屋严格控制在三层以下,溪边建设步游道。治理溪流,恢复溪边水碓,陈列油车作坊旧貌,种植花草,美化环境。北部山场作为远期旅游开发项目留用。

五、保护浦亭街旧貌,停止审批新建房屋项目。按照传统永仙古道风貌逐步恢复街景,按照民国时代的情景恢复浦亭街城墙,使浦亭街、圣旨门街、后畔溪形成古镇旅游环线。

六、参考诸暨枫桥经验,结合当前时代特点,由相关部门派出精干人员组成枫林古镇旅游开发机构,健全基层自治组织,保护古镇区,建设新镇区,经济和文化互动,经济建设与社会治理相结合,推出旅游文化名镇,形成永嘉“枫林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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