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号关于启动永嘉县高标准解决县城排涝工程的建议
提 案 人:吴祖托 主办单位:县水利局
主要内容:永嘉县城受淹已是不争的事实,2004年“云娜”台风以来,6年时间大淹3次(2004年云娜、2005年海棠、2009年莫拉克),小淹3次(2005年麦莎、2007年碧利斯、2008年韦帕),淹得居民叫苦不迭。
近年来,政府非常重视解决县城防洪问题,投资上亿元,
建成2.5公里城防干堤、鹅浦等四座挡潮闸,还是没有解除受淹之痛,今年在莫拉克台风期间再次受淹。为了应急解决县城排涝,提出了路口溪等三条内河溪流上游引洪水直接入楠溪江的应急方案,投资约5亿元,也只能达到十年一遇不受淹的低标准,离彻底解决县城防洪问题距离还很远。因此,许多有关人士感叹,县城淹水是永远解决不了的。
本人所提的高标准解决县城洪涝的建议方案是顺着楠溪江县城防洪堤外江段切开下塘至棣上之间的黄屿后山使之与下游枫埠段顺接(平面布置见附图),其效益和投资分析如下:
一、社会效益
(一)上塘镇现有城区达到50年一遇以上,外江洪水位下降1.2米以上。
(二)增加土地面积约180万平方米(2700亩)。
(三)形成李浦、东岸联成一体的面积约10平方公里,整片土地可做为永嘉县城东片城镇开发用地。
(四)利用开挖石料加固峙口至黄田楠溪江两岸堤防(抛石固脚)。
(五)三江瓯江侧护岸(围垦)工程有了填筑石料保障。
(六)缩短上塘至瓯北公路1.0公里。
二、投资和收益
(一)投资
1、开挖石方约6000万立方米,约24亿元。
2、临时迁移高压线路,约1亿元。
3、政策处理(公路及棣上厂房补偿)约2亿元。
合计:27亿元。
(二)收益
1、增加土地2700亩,按每亩100万元计为27亿元。
2、把规划防洪堤外土地变成堤内土地约3000亩,以每亩50万元计为15亿元。合计增加土地价值42亿元,除投入费用27亿元,净增15亿元可用于防洪堤建设和新区基础建设投资。
三、开挖利用石料平衡
本工程共需开挖石方约600万立方米,可用于:
1、峙口至黄田两岸护岸抛石(15公里×两岸×
2、填筑废弃河道(6公里×
3、三江片护岸工程(围垦)(1800亩×
4、三江片防洪堤及抛石(11公里×
5、县城东区(新区)建筑填高(10平方公里×
合计:300+1800+1200+550+2000=5850万立方米。
可实现挖填基本平衡。
四、建议
综上所述,如果切开黄屿后山,使楠溪江黄屿段截弯取直,既可降低县城洪水位,又可获得县城东片10平方公里成片用地,也为楠溪江堤岸加固和三江围垦工程提供充足石料。建议:
(一)启动本文所述方案初期研究;(二)将开挖山体规划成采石场,满足我县及邻县市区的石料需求,以加快本工程的工期和减少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