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号关于严厉打击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的建议
提 案 人:邹立锦 主办单位:县公安局
主要内容:由于地下“六合彩”具有一定的诱惑性和趣味性,因此近年来在我们永嘉县参与“六合彩”非法赌博活动的人越来越多。特别在桥头镇有个别村庄,参与此类赌博活动的家庭达到60%左右,给我们的社会治安和群众生活带来了严重危害,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导致资金外流,经济发展严重下滑。很多私营业主将大量经营资金用于“六合彩”非法赌博活动,导致本该用于发展企业生产的资金投入到“六合彩”之中,最终流失到境外。有的老人将子女给的赡养费和生活费也用于购买“六合彩”。
二、村民无心从事生产经营,沉迷赌博。大多参与六合彩的人赌博成瘾,根本无心从事生产经营,一天到晚想赢,最后弄得家财耗尽,亲人反目,错失发展机遇、导致企业破产。
三、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受到了严重影响。许多家长因沉迷于“六合彩”,根本无心照顾子女的生活和学习,严重影响了孩子们的身心健康。甚至有些孩子竟然也受父母影响,替父母出谋划策,参与“六合彩”赌博活动。
四、滋生恶性事件,危害社会稳定。“六合彩”是地下非法组织,经常出现庄家或介绍人黑吃黑携款潜逃,导致参与赌博的人血本无归。参赌人员为了追款,又会采取各种极端手段和方式找庄家寻仇,这更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鉴于“六合彩”赌博活动的危害,本人建议应予以严厉打击,净化社会风气,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确保政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体建议如下:
一、建议由县公安机关对“六合彩”活动予以严厉打击:一是摸清家底,确定打击重点。针对“六合彩”赌博隐蔽性强的特点,在行动之前组织专门力量,采用公开与秘密相结合的办法,深入集镇和农村之中,开展摸查参与六合彩活动的线索;二是根据前期摸查的情况,“稳、准、狠”地打击以“做庄”为主的六合彩赌博参与人员。公安机关要负起应有责任,务必通过参赌人员挖出赌博中介人员直至庄家,做到斩草除根;三是限定时间,督促参与“六合彩”违法活动的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四是在社会上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发动全社会的力量与“六合彩”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各乡镇政府及其政法办公室,对辖区内发生地下“六合彩”的村庄,应及时派出整治工作组,会同基层干部对地下“六合彩”予以查控。同时,将查控地下“六合彩”活动列为考核下村指导员的重要工作内容,查控不力的,应予严肃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三、公安机关应将破获“六合彩”的典型案例和地下“六合彩”的运作黑幕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和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加以广泛宣传,充分揭露其非法组织的运作黑幕,让人民群众真实了解“六合彩”骗人的本质,消除地下“六合彩”的诱惑力,使广大人民群众主动抵制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