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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上塘主干道车辆管理的建议

【 作者:县政协提案委 】 【 2015年03月18日 】

 

提案人:                     主办单位:县公安局

提案内容:

作为县城所在地,上塘中心城区是全县的“门面”,而上塘主干道是上塘的“门面”,所以做好上塘主干道车辆管理,保持主干道的整洁有序是事关永嘉形象的大问题。但现在这个“门面”让人不敢恭维,目前群众反映集中是车辆乱停放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规定:车辆停放必须在停车场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依次停放。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车辆在停车场以外的其他地点临时停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l、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右边停留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妨碍交通时须迅速驶离。“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右边停留”是指车辆临时停车时必须按顺行方向紧靠道路边缘线停放前、后右侧车轮外缘距路缘石(侧石、道牙)不能超过0.3米。2、在设有人行道护栏(绿篱)的路段、人行横道、施工地段(施工车辆除外)、障碍物对面不准停车。3、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不准停车。4、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准停车。从目前调研的情况看,违反上述规定的状况大量出现。比如车辆道路边缘停放距路缘石(侧石、道牙)不仅交叉路口20米以内的路段,一些车辆随意停放(见图2)。特别是到了晚上,比如在县前路和永建路的十字路口,这种乱停放情况就更加突出了。

从以往的管理来看,交警对这种违规停放的情况不定期的进行管理处罚,但频率不高,间隔很长,力度不大,效果不佳。市民的素质不是天生的,是靠一步一步教育管理训练出来的。出现车辆乱停放的现象,不能只讲市民素质不高、停车位不够或强调一些客观原因,而要审视我们政府部门自身的管理责任有没有尽到,做到位了没有?我们的管理是否让广大市民满意?

城市要进步,关键在管理。我们的城市可以比较陈旧,但不能脏乱差。所以当前从管理入手,从当前显而易见的问题抓起,从改善上塘主干道的管理抓起,就可以起到显而易见的成效。我们建义:

l、加强宣传,教育为先。管理以教育为要,不能搞“不教而诛”。可以每年组织一次交通管理宣传周活动,对交通法规、条例进行集中宣传。平时通过媒体、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经常性向车主宣传如何文明行车、停车,多提醒、多教育。可以在主干道上显要的地方树立指示牌,让大家知道什么地方可以停车、应该怎样停。

2、强化惩戒,长期坚持。管理要有威严,威严来自惩戒。如何违规停车行车而不必被罚,那么违规的现象就会越来越多,违规现象就会成为常规行为。所以交警部门对违规现象要采取高压态势进行惩戒,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长期坚持才能出成效。要高频率、短间隔的对违规现象进行巡视检查,做到“5+2、“白+黑”,使惩戒管理成为一种新常态,才能改变一些车主的不良习惯。

3、分段管理,责任到人。对上塘主干道进行分段,每个路段作为一个管理单位,确定若干警员进行管理,可以聘请市民为道路管理志愿者参与共同管理。通过对路段管理情况的随机抽查,将抽查情况做为警员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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