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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缔龙桥新街夜市的建议

【 作者:县政协提案委 】 【 2015年03月18日 】

 

提案人:陈俊标                   主办单位:瓯北城市新区管委会

提案内容:

随着我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夜市不仅满足了广大市民的消费需求,提升了城市生活的品味,而且在繁荣经济,创造就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夜市已成为每一个城市的一道独特风景。然而,我新区龙桥新街夜市存在着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烧烤摊点、服装摊贩比比皆是。从夜市摊点的现状看,首先是对环境的污染,尤其是食品烧烤摊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油烟,直接污染空气,影响空气质量;其次是对道路的污染,夜市摊点为节约成本,不自备垃圾污水收集容器,不防护人行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图省事往往将产生的垃圾、污水随意乱扔乱泼,使人行道污染严重,造成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差;其三是安全的隐患,由于夜市摊点多数占用人行道、盲道,甚至有的占用了机动车道,造成人车混杂,不仅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甚至连消防车也无法进出,造成了安全隐患;第四,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个别食品烧烤摊点食品质量不过关;最后是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现有的夜市由于经营时间过长,对周围居民的休息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此,我建议:

一、疏堵结合,加强规划和引导。根据新区现状,从既满足市民需求,又从考虑市容环境出发,一方面在城市新区建设过程中配套建设夜市专业市场,打造管理规范、特色明显、影响较大的夜市,形成品牌,吸引广大市民、周边群众和外地游客在专业市场内消费。另一方面,在人口比较集中的小区,可以考虑在背街小巷划出一定区域,设置管理规范的夜市,对主干道两侧出现的各类夜市进行疏导和管理,坚决予以取缔,确保主干道交通顺畅。

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质决定了夜市经营者的经营理念必然会过于注重私利,因此,必须依靠强化管理才能保障夜市的健康发展。按照“有偿经营、层级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明确夜市监督管理机构,强化管理措施和手段。

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夜市管理牵头作用。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城管执法、工商食品监督等相关部门对夜市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实施处罚、停业整顿、取消资格等方式加以处理,不断提升夜市档次,形成自身特色,把瓯北城市新区打造成对外形象的另一张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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