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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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协商民主精神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

【 作者:山东省政协主席刘伟 】 【 2017年08月25日 】


山东省政协把提案办理协商作为全面推进政协协商、做好政协工作的重要抓手,健全完善协商选题、协商审查、协商办理、协商成果转化、协商考核评估“五个机制”,使提案工作向全程协商、多方协商、开放协商转变。

    一、建立健全协商选题机制,确保提案“提得准”。一是协商征集选题线索,提前同省委、省政府研究室和省直有关部门联系,全面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情况;与媒体合作通过“民声连线”、“百姓提案”等,广泛搜集社情民意、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二是协商确定集体选题,召开党派、工商联负责人与省政协秘书长联席会议和提案征集座谈会,沟通拟集体提案选题。三是与“大户”协商选题,主动协调教育局、发改委等提案办理“大户”与委员对接,对已经或正在解决的,做好解释说明。对有价值的素材,积极跟进,帮助完善提案。

    二、建立健全协商审查机制,确保提案“立得住”。省政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启动查重程序,对所有提案逐一进行网络和数据库检索比对,把好立案关。一是与有关提案者进行约谈协商。通报查重比对情况,请提案者作进一步调研修改。二是与提案承办单位进行审查交办协商。邀请省委、省政府督查室负责同志和部分承办单位业务骨干参与立案审查把关、确定承办单位、落实办理责任。省政协已成立立案标准修订课题组,正在开展相关调研,准备以正面清单为辅、负面清单为主,明确哪些可以立案,哪些不能立案,为提案提供遵循。

 

    三、建立健全协商办理机制,确保提案“办得顺”。省政协着眼于发挥好平台作用,健全协商办理机制,使承办单位与提案者交流、双向沟通、对话协商,增进理解、达成共识。一是有协商计划,把重点提案办理协商纳入省政协年度协商工作计划。二是有协商示范,实行主席会议成员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制度。三是有协商规程,制定了《省政协协商工作规程(试行)》,为具体协商活动提供了说明书。

 

    四、建立健全协商成果转化机制,确保提案“落得实”。一是重视跟踪落实,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衔接沟通和经常性联系,密切跟踪了解提案办理进展情况。二是重视反馈问效,要求每个承办单位都要形成提案办理情况报告说明办理情况。三是重视联合督查,省委、省政府、省政协三家办公厅去年联合对全省17市和省直各部门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反馈,要求整改。从今年开始,提案办理督查计划纳入省委、省政府督查计划。

 

    五、建立健全协商考核评估机制,确保有激励有约束。一是纳入科学发展考核体系,提案办理情况作为五个扣分项目之一,目前已纳入省直部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二是开展双向评议,由提案者和承办单位互评。三是开展视察评估,每年年底,对部分承办单位年度办理情况进行集中视察,并将办理情况报告,作为下一年度政协全会提案工作报告附件,印发全体委员审议。四是开展社会评价,在山东电视台开办《提案追踪》栏目,对群众关心的提案办理情况进行全程报道。目前正与山东省社会调查中心合作,研究提出对提案办理协商活动进行评估的具体办法。(摘自山东省政协主席刘伟在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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